襄阳市“支部主题党日”活动规范指导书
襄阳市“支部主题党日”活动规范指导书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规范指导书。
一、总体要求
深化“支部主题党日”活动,要把讲政治贯穿全过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聚焦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抓落实,对标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求突破,努力把“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打造成“学”的基本载体、“做”的重要平台、“改”的有效抓手,作为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基本制度安排。
1.“学”的基本载体。持续深入学习党章党规党纪,使之成为规范党员干部言行的硬约束。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坚持联系实际学、带着问题学、不断跟进学,更好用以统一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工作。
2.“做”的重要平台。按照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的要求,注重把思想政治工作落到支部、把从严教育管理党员落到支部、把群众工作落到支部。对照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四个合格”标准要求,组织党员围绕服务改革、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群众,立足岗位做贡献、发挥作用当先锋,高标准完成党组织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3.“改”的有效抓手。始终坚持问题导向,推动党支部和党员把工作摆进去,着力解决基层党支部政治功能不强、组织软弱涣散、从严治党缺位的问题,着力解决组织生活不严肃、不规范、不经常的问题,着力解决党员党的意识不强、组织观念不强、发挥作用不强的问题。坚持定期查摆解决问题,问题列入“三张清单”,并将提出解决的问题在“支部主题党日”活动通报进展。
二、基本要素
(一)确定主题
市委结合实际确定参考主题,突出政治学习和党性锻炼。
各县(市、区)、开发区要依据市委参考主题,结合本地实际确定每月“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主题;农村、社区等基层党支部要结合主题细化具体内容,切实增强活动的吸引力、感染力。
市委各工委要结合各自领域实际,依据市委参考主题,确定本领域每月“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主题。
(二)固定时间
“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每月开展一次。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党支部统一固定在每月第一周星期一开展(节假日顺延至第二个星期一);农村、社区、企业、学校、医院、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党组织等基层党组织可根据实际在每月第一周开展,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在当月第一周开展的,要提前向上级党组织书面报告,但必须保证每月开展一次“支部主题党日”活动。
每年“七一”,全市所有党支部要统一开展一次“支部主题党日”活动。
(三)参加对象
1.全体党员(含预备党员)必须参加“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实现每个支部、每名党员全覆盖。
2.党员领导干部必须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支部主题党日”活动。
3.入党积极分子应参加“支部主题党日”活动。
4.党支部可结合实际,邀请党支部第一书记、驻点干部、党建指导员、群众代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非中共党员业主等参加。
(四)实施主体
1.设支部委员会的党支部要提前召开支委会,结合党日主题研究细化活动的主要内容,特别是要结合实际确定好“X”自选动作内容,切实提高活动实效和吸引力。
2.“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由党支部书记主持,因特殊情况确实不能主持的,可委托党支部副书记或支部委员主持。“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开展情况应规范记入《党组织活动记录薄》,作为基层党建考核的重要内容;党员参加“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的情况应记入《党员手册》,作为民主评议党员的重要内容。
3.“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具体组织方式由各单位结合实际确定。党员较多的党支部可利用已有规范化党员活动阵地,采取“先统后分”方式,先组织党员集中齐唱国歌、重温誓词、诵读党章、专题学习、上党课等,后分党小组开展交流讨论、主题实践等活动。支部人数较少的,可以根据实际,由几个党支部联合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
三、主要任务
推进“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与“三会一课”等制度深度融合,按要求完成“7+X”规定动作和自选动作内容。
(一)规范组织生活,加强党性锻炼
“7”为规定动作:
1.齐唱国歌。每月“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全体党员齐唱国歌;
2.重温入党誓词。每次轮流指定一名党员领誓,全体党员宣誓,重温誓词;
3.按月交纳党费。每名党员按规定自觉交纳党费,由党支部确定专人收取,在《党员手册》上认真做好记录,党支部每月公开党员党费交纳情况。
4.集体诵读党章。每次轮流指定一名党员领诵,全体党员齐诵。每次可根据活动主题诵读党章部分章节;
5.学习党规、系列讲话和先进典型。根据活动主题,每月组织党员学习党规党纪,特别要突出对《准则》《条例》的学习,并围绕当月活动主题选取系列讲话重点篇章进行学习。同时学习革命先辈英雄事迹,学习共产党员先进模范和身边的先进典型人物事迹;
今年每两月要分别围绕“学习系列讲话,坚定理想信念;学习系列讲话,强化宗旨意识;学习系列讲话,增强使命担当;学习系列讲话,解决实际问题”四个主题组织党员进行专题学习讨论,深化学习效果。
6.讲党课。要围绕当月活动主题讲党课。党支部书记要围绕中央、省市委的重要会议文件精神,结合支部实际讲党课,鼓励支部班子成员和普通党员联系实际讲“微党课”。开展精品党课征集评选,建立全市精品党课库,编印党课教材汇编,下发各地学习参考。开展“万名讲师进支部”工作,建立全市优秀“讲师”库,由市县“四大家”、市县直属单位(部门)党员领导干部组成市、县两级“讲师”队伍,深入一线支部讲党课;组织党校教师、讲师团成员、先进模范到基层党支部讲党课。
结合“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党支部在落实每月“讲党课”规定动作基础上,每季度至少要安排1次高质量党课,“七一”前后要集中安排1次党课。实行领导干部讲党课报备制度,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每年至少到所在党支部或联系的村、社区及有关单位党支部讲1次党课。其中,全市厅级党员领导干部,各县(市、区)、开发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市直单位党组(党委)主要负责人的党课讲稿报市委“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协调办备案。市直单位党组(党委)其他班子成员党课讲稿归口报送市委各工委备案。县级层面要参考市里做法建立完善领导干部讲党课报备制度。
党课内容要增强党性、党味,防止以讲业务工作代替讲党课;注重运用身边事例、现身说法,增强吸引力、感染力。
7.谈体会感言。围绕活动主题,联系个人思想工作生活实际,采取中心发言、轮流发言等方式,交流心得体会。每次活动要安排党员代表谈体会感言,发言人数应不少于3人,人数较少的支部可安排全体党员每月分别谈体会感言。
“X”为自选动作,每次活动选择1-2项开展:
?实行民主议事。组织党员对涉及支部重大决策、重点工作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进行民主讨论,并及时公开过程和结果。其中,农村、社区基层党支部每次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均可实行民主议事。
?开展党性教育。组织党员到红色教育基地、廉政教育基地、革命烈士陵园,进行现场教育,强化党员理想信念。
?开展业务培训。机关事业单位采取专家讲座、集中调研、视频教学等方式强化对党员业务知识、法律法规的学习教育;农村(社区)、企业可结合生产工作实际,开展种养殖技术、农副产品加工、生产技能培训。
④开展竞赛活动。各党支部可根据实际,以“争当党员先锋岗”、“党员知识竞赛”等为主题,提升党员综合素质。
⑤丰富党员活动。可自选主题开展“讲身边好党员故事”、“演讲比赛”、“诗歌朗诵”、“歌颂我的祖国”、“我为支部献一策”、革命歌曲“天天听、大家唱”、“党员读书日”、“我与流动党员连线”等活动。
⑥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机关事业单位党支部通过开展“在职党员进社区‘三到家’”、圆梦“微心愿”、扶贫济困、志愿者行动等活动,农村、社区党支部开展义务劳动、帮残助弱、走访慰问等活动,“两新”组织开展共建帮扶、爱心捐赠等活动,帮扶困难群体,解决实际困难,践行服务宗旨。
(二)加强组织建设,增强基层组织力
1.严格管理党员。全体党员必须参加“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一般不得请假,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应提前履行请假手续,事后要按照方案补充完成相关学习内容。每次活动支部要做好到会记录,对没有参加活动的党员逐一进行联系,取得联系后要将“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情况向其进行通报。发现党员有违纪违法情况要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2.保障党员权利。组织党员对推荐表彰对象、推荐党代会代表等支部重点工作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进行民主讨论,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进行决策。
3.实行党务公开。按照党员先知道、党员先讨论、党员先带头的原则,组织党务、政务、财务、事务公开。每次“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党支部要对党费收缴等情况进行通报,开展民主议事的基层党组织也要将有关情况进行通报。
4.开展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每次“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对照本支部合格党员细化标准,评选支部“每月一星”,支部书记即时表扬表现好的党员;对发挥作用不明显的、工作存在问题的党员及时进行批评帮助。在党员受到批评或处分、遇到困难或挫折、群众有不良反映等情况时,支委会成员及时与党员进行交心谈心。加强经常性帮扶慰问,结合“七一”、春节走访慰问和日常生产生活,对老党员、生活困难党员等进行重点帮扶,在遭受重大灾害和党员重病去世时,党组织即时进行慰问帮扶,应在“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时进行通报,体现党组织的温暖。
5.解决基层党建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在“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时,党支部要认真落实上级党组织部署的基层党建重点任务,及时向党员群众通报整改落实情况。
(三)立足岗位发挥作用,树立先锋形象
1.引导党员履职尽责发挥作用。加强在职党员履职尽责管理,引导党员干部在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等中心任务中务实重行、苦干实干。加强无职党员设岗定责管理,通过设立党员责任区、党员示范岗、党员先锋岗等,引导无职党员亮身份、亮承诺、亮贡献。
2.引导党员志愿服务发挥作用。根据党员专业特长、兴趣爱好、身体状况,精准对接群众需求,确定党员志愿服务的重点项目。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帮残助弱、扶贫济困、走访慰问、义务劳动、爱心捐赠等志愿服务活动。
3.引导党员廉洁齐家发挥作用。以支部为单位,组织开展党员“好家庭、好家教、好家风”创评活动,在“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时进行及时表扬,可以邀请好家庭党员代表交流体会,引导党员干部注重家庭、家教、家风。
四、保障措施
1.落实工作责任。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担当起抓“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的主体责任,党组织书记要承担第一责任人责任,把“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开展情况作为各级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和履职尽责考核的重要内容。县级党委要发挥关键作用,县级组织部门每月向所辖党组织发放“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提示单,县级宣传部门按月编印发放“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学习资料。强化支部书记直接责任,加强基层党组织书记培训。
2.加强分类指导。县(市、区)、开发区和市委各工委结合实际制定本级层面农村、社区、机关、学校、医院、国有企事业单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领域“支部主题党日”活动规范。对流动党员,要采取网络互动、寄送资料、通报情况等方式,让他们及时参与和了解“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对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及年老体弱党员,要考虑实际情况,以适当方式组织他们参加“支部主题党日”活动。
3.规范阵地建设。农村、社区要利用好党员群众服务中心,机关、学校、国有企事业单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等领域党组织可根据实际情况,共建共享共用党员活动室。加强困难地方党支部活动阵地规范化建设,可按照党费管理使用规定适当予以补助。每次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党员活动室要悬挂党旗,党员要佩戴党徽,备好党章党规、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等学习资料。
4.强化督促检查。各级党委(党组)要加强对“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开展情况的检查督导。市委督导组每季度开展一次集中督查,县级每月开展督办检查。党(工)委按照督查全覆盖要求,对归口管理单位“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组织不力的,要严肃追责问责;对多次不参加活动的党员,要严肃教育处理。
(内容来源:南漳县委“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协调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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